據新華社報道 越南一名銀行家因欺詐等多項罪名被判有期徒刑30年並處百億罰金。
  越南河內市人民法院9日判處越南亞洲商業銀行創立人阮德堅有期徒刑30年並處罰金750億越南盾(約合360萬美元)。
  法院認定阮德堅多項罪名成立,包括欺詐侵占財產、違反國家經濟管理規定並造成嚴重後果、逃稅和非法經營。  (原標題:越銀行大亨獲刑30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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